大院网-山西大院资讯网

 

 

0

 

评论:网购预售,成本和风险不应转嫁给消费者

网络编辑 国内 2022-04-26 09:07:22 0 商家 消费者 自己的

日前《工人日报》报道称,消费者赵女士3月10日下单购物,店铺页面显示最晚3月27日前发货,本来17天的预售期已经够长,但后来商家竟又延长了最晚发货日期。像赵女士这样,被网购预售伤害的情况并非个例。这篇报道还透露,有些商家对网购预售设置了霸王条款,如预售商品不退不换、消费者若对预售商品发货时间进行投诉会被禁止下单,等等。 

预售商品的发货日期为何一拖再拖?在媒体报道和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调查中,可以发现端倪。比如,以网购预售火爆的服装行业为例,因为服装退货率高、销售周期又短,为防止库存积压,商家如果收到1万件订单往往只生产6000件至8000件,一旦有消费者退货即可利用超长预售的时间窗口顺利售出。如果实在供不应求怎么办?商家就要求部分消费者主动退货,且退货理由只能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还美其名曰:“我们提供了运费险,消费者没有任何损失。” 

商家的操作尽管有自己的理由,却难以让人接受。获利归商家,货物积压风险和时间成本都转嫁给消费者,这怎么看都是不公平的交易。更何况,不少消费者被单方面取消订单,商家本身已经属于单方面毁约,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怎么反倒被限制了退货的理由?在线下购物都可退换的市场条件下,号称更为注重消费体验的网购,却要求预售产品不退不换,又是什么道理? 

网络预售本是互利共赢的好事。在消费者和商家对预售达成合意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提前锁定爆款,商家可以按照订单情况计划性生产,节省成本。但如果上述问题不解决,网购预售发展必然受到阻碍。 

出现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商家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而又缺乏有效监管,如果商家自身能够意识到问题进行整改固然好,但从其趋利避害的角度看,恐怕很难。那么,不妨从商家入驻的平台入手,让平台履行监管职责,根据不同类别,对网购预售最长期限作出限制,对于频繁超越预售期才发货或经常不发货的商家,要进行约谈和处罚。同时,也要畅通消费者对预售投诉的途径,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针对性采取救济措施。此外,既然已有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网购预售作出了调查,并发现了问题,相关执法监管部门作为该委员会的委员单位,可以根据职责,从制度上作出相关规定,让网购预售交易的天平不再失衡。

 

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zcjh/jishixinwen/69968.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关于山西大院新闻网

山西大院是公共的资讯平台,公开,绿色,守法,其主要目的服务于广大本地网民的综合门户网站,还拥有强大的本地公共服务导航一站式进入本地各大政府服务平台方便业务开展。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protection: All articles, text, video, pictures, music sources and network reproduced non-original works, only for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nforma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 network agrees with its views or is responsible for its authenticity, if there are any problems,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for processing at the first time!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文字,视频,图片,音乐来源与网络转载非原创作品,仅限于学习交流,对文章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站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