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网-山西大院资讯网

 

 

0

 

江苏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

网络编辑 国内 2022-04-19 09:11:59 0 校外 培训机构 课时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文旅厅等11个部门近日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包含学龄前儿童)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切实加强预收费资金监管,坚决防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发生。

文件明确,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应当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严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开展培训。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一次性收费(含以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一次性收取不得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周期和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校外培训机构提前收取费用时,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按课时收费的,不得早于本科目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办学许可证(或审核意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培训内容及课时、收费项目与标准、预收费监管专户、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并在培训服务前向学员家长明示。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摊派费用或强行集资。

推动将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存量、增量预收费资金全部纳入监管。探索省级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2022年年底前,各地全面运用国家或地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平台,采取银行(或其他相关机构)托管、“一课一消”“分期拨付”等形式,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实施监管,并将培训课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段、收费渠道、退费安排、使用合同文本、开具发票等事项一并纳入平台监管,实现“平台收费、专户核算、序时拨付、退费顺畅、全程可控”的监管闭环。

各地预收费资金监管平台投入运用前,校外培训机构开设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按总额不得低于该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费用总额的标准,存入保证金,并签署放弃提款权利协议。各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在审批机构时,应将预收费监管作为必备内容予以审核,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不予审批。

 

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shanxidayuan.com/zcjh/jishixinwen/64880.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关于山西大院新闻网

山西大院是公共的资讯平台,公开,绿色,守法,其主要目的服务于广大本地网民的综合门户网站,还拥有强大的本地公共服务导航一站式进入本地各大政府服务平台方便业务开展。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山西大院新闻网

copyright protection: All articles, text, video, pictures, music sources and network reproduced non-original works, only for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the content of the article informa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 network agrees with its views or is responsible for its authenticity, if there are any problems,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for processing at the first time!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文章,文字,视频,图片,音乐来源与网络转载非原创作品,仅限于学习交流,对文章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站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