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发布
近日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
多种进口水产品检出
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01
冻鳀鱼干检出阳性
4月2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消息称,因从进口自越南1批次冻鳀鱼干的1个内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Cho Lon trading producing company limited (Cho Lon Co., LTD)(注册编号为HK 444)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02
冻带鱼检出阳性
4月3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消息称,因从进口自巴基斯坦1批次冻带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巴基斯坦水产品生产企业M/s. Chiltan Seafood(注册编号为T-290/2001)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03
冻叫姑鱼、冻带鱼、冻舌鳎鱼、冻南美白虾检出阳性
4月3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消息称,因从进口自印度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283)的1批次冻叫姑鱼的2个外包装样本、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214)的1批次冻带鱼和1批次冻舌鳎鱼的5个外包装样本、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1206)的1批次冻带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901)的1批次冻南美白虾的1个内包装样本、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870)的1批次冻南美白虾(系最近1次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前申报)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分别暂停接受印度注册编号为283和901的企业产品进口申报1周,注册编号为1206的企业产品进口申报4周,注册编号为214的企业产品进口申报5周;继续暂停接受注册编号为870的企业产品进口申报1周。
来源:“新华网”微信公众号、海关总署网站
编辑:马正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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