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4月27日电 (记者 韩帅南)“‘十四五’期间,云南将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系列行动,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相关管理制度融合,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27日如是表示。
当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相关管理制度融合方面,《规划》提出,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和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并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推动气候投融资制度创新,开展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完善纳入碳金融、气候风险保险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完善低碳产 品政府采购、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
兰骏在发布会上介绍,“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连续5年保持98%以上,16个地级城市连续4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20年,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以上,较基准年(2014年),全省优良水体比例提升17个百分点,达到83%,劣Ⅴ类水体比例由12%降至4%,九大高原湖泊中劣Ⅴ类水体的湖泊,由“十二五”末的4个减少为2020年底的1个。
“同时,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与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兰骏称。
兰骏表示,《规划》提出云南省“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九方面主要任务。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云南将优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统筹推进区域绿色发展,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优化能源供给结构,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在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方面,统筹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加强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改善大气环境方面,云南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完善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体系,分区施策改善区域大气环境,大力推进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和VOCs治理,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同时,将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加强工矿企业污染源环境监管,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此外,“十四五”期间,云南还将统筹生态保护与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统筹风险防范,筑牢环境安全底线,健全治理体系,推进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化,并开展全民行动,促进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完)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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