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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解读

网络编辑 大同 2022-12-13 18:33:44 0 历史 建筑 文化遗产

1、 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

答:历史文化名城是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截止目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共有125座。我市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左云县、浑源县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2、 大同市为什么要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历史文化名城?

答: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共24个,大同就在其中。《国务院批准国家建委等部门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知》(国发【1982】26号)中对大同的描述为:“位于晋北大同盆地。古称平城,是北魏初期的国都,辽、金陪都,有公元四五三至四九五年北魏时期开凿的云冈石窟。古建筑很多,如上下华严寺、善化寺、九龙壁等。”

据专家介绍,大同之所以入选是因为作过“南北对峙时期王朝的帝都”,“这些帝都的特点同样也是规模宏大,保存的古建筑和文物史迹、历史文化传统非常丰富”。

3、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可否介绍一下本次规划的总体框架?

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现状存在问题;确定总体目标和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提出市域需要保护的内容和要求;提出城市总体层面上有利于遗产保护的规划要求;确定保护范围,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控制措施;划定历史城区的界限,提出保护名城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其相互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和环境的保护措施;提出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措施;提出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的规划要求和措施;提出展示和利用的要求与措施;提出近期实施保护内容;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本次规划的总体框架是:建立历史城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保护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注重古城整体性和空间关系的保护与协调。在时间上,应保护历史上各时期形成的文化遗产。在空间上,既要保护中心城区的文化遗产,也要保护市域的文化遗产。在形态上,既要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也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要注重保护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4、 当前形势下大同名城保护及今后的发展有什么新机遇?

答: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指出“抛弃传统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要求“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对推动保护和抢救文化遗产身体力行,对全党全社会是一种示范和倡导。在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的时期,更应秉持正确的保护理念,协调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事业的发展。

随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规、规章的颁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已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应在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下进行保护规划的编制,并在科学规范的保护规划指导下进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2013年,大同新一届政府提出“十大工程”,其中名城复兴工程是第一号工程,提出心怀“古城承载着梦想,新城寄托着希望”美好愿景。如何系统地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利用,特别是对古城区进行合理的功能定位,推进名城保护与城市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成为大同市未来城市建设发展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5、 名城保护规划的实施将对我市的历史名城保护工作带来哪些影响?

答:名城保护规划批准公布后,将作为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依据。在本次保护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大同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将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

本次规划建立了全时空、全方位的保护框架,在规划的指导下,大同名城保护工作将更加全面和科学。首先,要保护历史上各时期留存的文化遗产。其次,在保护以古城为主的中心城区文化遗产的同时,还要保护市域大范围的文化遗产。第三,整体保护不仅包括物质遗存,还包括对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等非物质遗存的研究、挖掘和保护。

6、 请对大同名城的历史文化价值作简要评估?

答:大同名城的历史文化价值主要体现在:大同是秦汉名邑、北魏首都、辽金西京、明代王城、历代军镇,是中国九大古都之一,有着两千三百多年的建城史和历时四百多年的建都史。大同是汇大古都、艺都、佛都、融合之都于一身,集王城、军城、府城为一体的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是公元四至五世纪屹立在世界东方的中国大古都城市,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具体包括:

(1) 大同作为北魏都城,体现了北魏王朝对中华文化发展的特殊贡献。北魏平城在我国都城规划建设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平城遗址、城墙夯土层、明堂遗址、佛寺遗址及北魏墓葬等地上地下遗存为研究北魏文化和平城格局提供了实物佐证;世界文化遗产云冈石窟是我国三大石窟群之一,规模宏大,雕凿技艺高超,其造像艺术融合了西域与中国汉、鲜卑文化的艺术风格,在中国石窟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平城是北魏丝绸之路的起点,大同出土的西域器物、银币、陶俑以及发现的胡人形象石雕、壁画等见证着中西文化的交汇融合。

(2) 大同古城是边陲重镇的代表,体现了中国的军镇文化和城防文化。大同是明代九边重镇之一,战略地位重要;大同的长城修筑几乎涵盖了整个中国长城的修筑史;大同城作为晋北防御体系的中心,与长城沿线的卫所、堡城、关隘等构成严密的军事防御体系;大同坚固的城防设施达到了中国古代城墙建设的最高水平,至今“凤凰单展翅”的整体形态、四面环护的城墙都保存基本完好;城内十字中轴线、棋盘式路网和标志性建筑布局均严格遵循礼制建设,对研究明清府城的规模形制具有较高的历史和科学价值。

(3) 大同是中国“艺都”和“佛都”,保存有北魏、辽、金、元、明、清、民国至建国后各时期建筑的优秀范例及雕塑、壁画、油饰彩画、碑刻书法等艺术精品。北魏的云冈石窟、鹿野苑石窟、恒山悬空寺,辽金的华严寺和善化寺,元代的关帝庙,明代的九龙壁、府衙、文庙、鼓楼,清代的纯阳宫、清真大寺、法华寺塔,民国的基督教堂、圣母圣心堂,建国后的展览馆、首善医院等各时期代表性建筑和建筑中的雕塑、壁画、碑刻等实物,是大同佛教文化和璀璨艺术的载体。

(4) 大同是民族融合之都和文化融合之都,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碰撞与交融之地,见证了中华民族的形成。由于地处农耕地区和游牧地区的交接地带,中原民族和北方的少数民族在此频繁交流,既有激烈的冲突,也有互相学习,形成了文化大融合;云冈石窟、方山永固陵、赵武灵王墓、白登之战遗址等历史遗存见证了历史上民族文化融合的进程。

7、 大同历史文化名城有什么特色?

答:大同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主要体现在:大同的历史文化遗存特别丰富,城市中轴线两千多年未变,古城内的历史街道格局基本完整,历史上空间关系、视廊和传统风貌得到了较好的延续,具有鲜明的城市特色。具体包括:

(1) 集都城文化、军镇文化、王城文化、府城文化为一体的历史文化特色。

(2) “凤凰单展翅”的城市整体形态特色。

(3) 十字街加棋盘式路网的古城内部格局特色。

(4) 山环水抱的古城选址特色。

(5) 古城-古堡-长城为一体的军事防御体系特色。

(6) 辽金时期以来的多元建筑文化特色。

(7) 体现晋北地方建筑文化的传统街区和民居特色。

(8) 多民族和多宗教融合并存的民俗文化特色。

8、 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目标是什么?

答: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目标是:

(1) 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持和延续名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历史城区的整体性,使历史文化名城得到科学有效保护。

(2) 保护大同的古都和古城文化特色,传承大同历史文脉,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3) 改善历史城区内基础设施和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 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通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展示和合理利用,促进大同名城经济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9、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采用的保护原则有哪些?

答:本次大同历史文化名城规划采用的保护原则有:

(1)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完整性的原则。真实的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提供直观的外表和建筑形式的信息,同时它们也是历史信息的物化载体,是不可再生的,一旦被毁坏就无法复原。因此应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原状,任何建设活动都不得破坏历史的真实性。任何历史文化遗产均与其周围的历史环境同时存在,其中既包括自然要素,也包括人文要素。失去了原有的环境,就会影响对其历史信息的正确理解。因此不仅要保护单个的历史文化遗产,还要完整保护其周边的历史环境与整体风貌。

(2) 古城整体保护的原则。大同古城自北魏时期建设以来,城市中轴线两千多年未变,古城内的历史街道格局基本完整,不同建筑之间的空间关系基本延续,传统风貌和历史上延续的视廊基本保留,具有极高的价值和鲜明的特色。因此对大同古城应整体保护,包括保护完整的格局、建筑空间关系、轮廓形态、路网肌理、建筑风貌等。

(3) 全时空、全方位保护大同文化遗产的原则。大同文化遗产需要全时空、全方位地整体保护。包括:要保护历史发展各个时期的文化遗产;不仅保护古城,还要保护市域范围的所有文化遗产;不仅保护物质文化遗产,还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4) 传承古城文化,注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的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5) 合理利用与永续利用的原则。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特殊的城市资源,其利用不能急功近利,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应以历史文化遗产的妥善保护为前提,发掘和展示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进行合理、永续的保护性利用。同时以历史文化遗产为载体,积极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保护与发展的互动。

(6) 传统风貌保护与有机更新相结合的原则。在保护规划的指引下,遵照“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保护为前提,进行有机的更新,而不是生硬的替换,既能传承历史,保护传统风貌,又能综合解决城市发展问题,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7) 完善功能、增强活力、改善民生的原则。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在保护的前提下,要完善古城功能,激发古城的活力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新建筑和城市环境的设计,应强调历史风貌的延续、传统文化的再现和地域文化的塑造,形成优美和谐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市风貌。

(8)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由于大同历史文化遗产数量多、分布广,保护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应该按照保护的紧迫性和难易程度,坚持立足长远、远近结合的工作方法,从实际操作出发,有重点、有目标、有方法地确定保护序列和实施分期,逐步整治,分期分批,坚持不懈。

10、 请介绍一下本次名城保护规划的保护内容和重点?

答:本次名城保护规划的保护内容包括:

(1) 世界文化遗产云冈石窟、万里长城大同段。

(2) 以北魏遗存遗址为主的地下文物埋藏区,包括北魏平城遗址(宫城、外城、郭城三城范围,平城一、二、三号遗址和明堂遗址等)和北魏墓葬区等。

(3)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2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8处,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83处。

(4) 登记不可移动文物89处。

(5) 历史建筑49处。

(6) 历史文化街区2处。即鼓楼东街历史文化街区、鼓楼西街历史文化街区。

(7) 历史风貌区1处。即柴市角历史风貌区。

(8) 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包括“凤凰城”轮廓形态,古城十字街加棋盘式路网格局,文物建筑与传统建筑组成的历史风貌和空间关系,鼓楼、城楼、角楼等重要制高点之间形成的通视走廊以及与古城选址密切相关的山川形胜。

(9)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

(10) 以长城为载体的军事防御体系文化线路。

(11) 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要素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

(12) 非物质文化遗产48项和老字号、老地名、历史名人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

其中,要重点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重点保护鼓楼东街和鼓楼西街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关系和重要制高点之间形成的通视走廊。

11、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中共划定了哪几类保护范围?

答: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划定了以下保护范围:历史城区的范围、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 历史风貌区的保护范围、 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 代王府文化区的范围,并落实了 文物部门划定的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的范围。

12、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市域文化遗产的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答: 市域文化遗产的保护包括:(1)不可移动文物相对集中的五个重点保护区;(2)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文物古迹;(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其它有价值的古村镇;(4)重要的历史文化线路;(5)与历史文化相关的自然山水环境、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古树名木。

13、 针对不可移动文物相对集中的区域,本次名城保护规划中共划定了几个重点保护区?各个重点保护区的具体情况如何?

答: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共划定了5个重点保护区,分别为古都古城风貌保护区、云冈峪(武周川)文化遗存保护区、鹿苑遗址保护区、古墓葬保护区和长城古堡保护区。

(1) 古都古城风貌保护区的保护重点是两千多年未变的城市中轴线,内含有战国平城、北魏平城、辽金西京、大明王城夯土层文化元素的古城墙,北魏平城一、二、三号遗址,北魏明堂遗址,历史街巷格局,传统风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等。

(2) 云冈峪(武周川)文化遗存保护区的保护重点是云冈石窟及其周边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焦山石窟、鲁班窑石窟、吴官屯石窟、老爷庙石窟和佛字湾等石刻,观音堂、石头村龙王庙、栗庄关帝庙、水泉龙王庙和玄天庙、高山村古戏台等古建筑,王龙沟、小站、青瓷窑、高山、二台、南梁、青瓷窑、张寺窑遗址,高山、栗庄、张寺窑、小站、吴官屯、姜家湾等古堡等古堡烽燧遗存,张寺窑北魏、辽金、清代等墓葬地。

(3) 鹿苑遗址保护区的保护重点是东苑的白登山、文瀛湖遗址,北苑的灵泉宫、灵泉池遗址和北苑墙遗址,西苑的鹿野苑石窟等。

(4) 古墓葬保护区包括方山永固陵保护区、御东墓葬保护区和城南墓葬保护区。方山永固陵保护区的保护重点为永固陵、万年堂、斋堂、思远佛寺、祁皇墓等遗存;御东墓葬保护区的保护重点是石家寨司马金龙墓、西王庄元淑墓、雁北师院宋绍祖墓和沙岭壁画墓,以及湖东铁路编组站、大同县安留庄、雁北师院、水泊寺沙岭、迎宾大道、大同县樊庄、大同县倍家造等大、中型北魏贵族或高级官吏的墓葬区;城南墓葬保护区的保护重点是已发现并发掘过的智家堡沙场、电焊器材厂、化纤厂、金属镁厂、永同焦煤站、七里村变电站、冯庄砖场、二电厂、交通苑住宅小区等北魏平城的墓葬区。

(5) 长城古堡保护区的保护重点是沿线长城及屯兵堡、烽火台等军事设施,尤其是镇川口至宏赐堡段长城及得胜堡、宏赐堡、镇川堡、助马堡、破鲁堡等屯兵堡。

14、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中提出对哪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进行保护?有哪些保护要求?

答:本次名城保护规划重点保护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新平堡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云冈镇,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得胜村、落阵营村,中国传统村落新平堡村、觉山村、神溪村,以及其他传统风貌保存较好的殷家庄村、南蕉山村、西蕉山村、涧西村等。整体保护要求如下:

(1) 突出古村镇整体环境和格局的保护。保护与古村镇格局、选址相关的山、水、地形地貌和植被、古道等历史环境要素;重点保护历史上形成的村落建筑布局形态、道路与河流地形的关系、院落空间肌理等。

(2) 保护古村镇的重要公共空间。保护古村镇内的城墙、烽堠、城门、宗祠及周边空间、村落的制高点和重要观景平台等。

(3) 保护古村镇传统建筑风格和装饰特征。保护古村镇内建筑墙基卵石大小和排列方式、建筑山墙形式和装饰特点、常见的建筑雕饰图案和门窗隔扇(各村落都有相对统一的风格)、建筑装饰材料等;保护其它独具特色的历史环境要素和景观。

(4) 加强村落新建改建建筑的管理控制。引导新建、改建建筑在色彩、材料、风格等方面延续传统作法,内部允许引入现代化设施。

(5) 改善古村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改善道路和市政、环卫、防灾等基础设施。

15、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大同的自然山水提出什么保护要求?

答:本次名城保护规划从全域角度提出了对大同周边自然山水的保护,要求对北部的阴山山脉、西部的吕梁山脉、东部的太行山脉以及以桑干河为主的永定河水系进行保护,具体保护要求如下:

(1) 限制开山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坏山体景观的行为,保护好山体的自然植被;加强山体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对遭到破坏的山体进行生态修复;严格控制山体及周边的建设行为,确需建设的,必须进行论证,研究规模与强度,不得引入不当功能。

(2) 对于采凉山、白登山、七峰山等与古城选址相关的山体,应严格保护山体轮廓线和制高点,并保护山体和城市之间的视线通廊,对影响山体轮廓及视廊的建构筑物应适当降层或搬迁。

(3) 对于恒山、六棱山等与历史遗存密切结合的山体,应深入挖掘其承载的重要历史信息,保护和展示相关的文化遗存。

(4) 重点保护主要河流桑干河等鱼骨状的河道网络,通过区域整体生态环境的改善,保证水系统的完整性;严格控制对自然河道的“裁弯取直”行为,加强对河道自然岸线、河床的保护;深入挖掘水系的人文、生态与景观价值,保护农业文化与自然景观协调。

(5) 改善城市的滨水天际线,构筑滨水整体景观体系,加强对穿过城镇建成区的河段两岸景观环境控制。

16、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大同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提出了什么保护要求?

答:本次名城保护规划要求保护恒山风景名胜区、左云县摩天岭风景名胜区、大同县火山群风景名胜区、六棱山风景名胜区等4处风景名胜区;保护灵丘黑颧自然保护区、六棱山自然保护区、桑干河自然保护区、壶流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恒山自然保护区等5处自然保护区;保护神溪湿地公园等其他景点。具体保护要求如下:

(1) 结合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保护与管理;已批准为风景名胜区的应尽快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提出保护区划、管理机制、开发建设等具体保护要求。

(2) 保护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文物古迹,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3) 保护山体、河流、森林植被等自然环境,保护动植物资源及自然生态系统;禁止在湿地进行采沙等活动,建立水循环系统,遏止湿地退化。

(4) 加强风景名胜区内的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规划游线,整治沿线环境,提高环境品质。在进行旅游开发时应避免旅游活动对文物古迹和自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17、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大同古城的保护分哪几个层次?

答: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等规范文件的要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历史文化名城重点保护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一般通过划定历史城区范围进行保护;第二层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真实性、完整性和生活延续性;第三层次,文物保护单位应保护本体与周边环境。2008年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提出了“历史建筑”的概念,历史建筑也是个体的保护,可以与文物保护单位归为同一层次。

各保护层次的保护要求是不同的:对于文物保护单位,应保护历史上的原物;对于历史文化街区,主要保护原有风貌,并在此前提下改善民生;历史城区则需保护整体的格局风貌。通过针对不同层次的对象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突出保护重点,有利于使各项保护要求落到实处。

18、 请介绍一下历史城区的含义,及本次规划中历史城区的具体范围?

答:历史城区是指城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的地区。在本次名城保护规划中特指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

本次规划划定的大同历史城区的范围包括大同古城及周围东、南、北三个小城,东至黄花街、御河西路、御河东岸及南小城东城墙外30米,西至魏都大道及北小城、南小城西城墙外30米,南至兴云街、北都街及南小城南城墙外30米,北至兴云街、平城街及北小城北城墙外30米,总面积686.98公顷。

19、 历史城区的主要保护内容有哪些?

答:历史城区的保护内容包括:古城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城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鼓楼东、西街历史文化街区和柴市角历史风貌区;历史城区内的传统民居的门头、石阶、铺地以及古井、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古城与周边山体、各制高点之间及主要轴线的通视区域;与历史城区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历史城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20、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古城历史风貌的保护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古城历史风貌的保护要求如下:

(1) 保护古城内由华严寺等宗教建筑、文庙等文化建筑、鼓楼等礼制建筑、府衙署等官署建筑构成的传统公共建筑风貌。

(2) 保护和延续古城内以四合院为主的民居建筑风貌,新建、改建建筑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3) 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民居围墙、门头、门墩、石碑、石阶、铺地、牌坊、古井、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

21、 为什么要保护历史城区的通视区域?如何保护?

答:历史城区不是孤立存在的,其周边环境是历史城区形成的重要基础和发展所遵循的脉络。同样,历史城区内的建筑个体之间也存在相互联系,突出表现在他们之间的空间关系上。因此,应保护历史城区与周边城市营建相关的山体及其制高点的视线联系,保护历史城区的主要轴线,以及城墙、城楼、角楼和城内的楼、塔等主要制高点等位置的视线联系,实现历史城区的整体保护。

规划提出应保护和控制的通视区域包括:

(1) 古城内部的通视区域:保护沿十字大街等主要轴线形成的视线通廊;保护沿城墙形成的视线通廊;保护鼓楼、四牌楼、华严寺、善化寺、文庙、雁塔、城门箭楼和角楼等重要制高点之间形成的通视区。

(2) 三个小城的通视区域:保护从南小城沿永泰南路看古城南门及南城墙的通视区;保护北小城(操场城)内沿操场城街和武定北路形成的视线通廊;保护东小城沿东西向中轴线至御河的视线通廊。

(3) 御河河道通视区域:保护沿御河河道形成的水上通视区,加强御河与古城之间的视线联系。

(4) 古城与周边山体的通视区域:保护城墙、城楼、角楼等位置与周边山体及其制高点之间的视线联系;通视区域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不得对古城与山体之间的视线造成遮挡。

22、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历史城区自然景观环境的保护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历史城区自然景观环境的保护要求如下:

(1) 保护历史城区西、北、东三面的“几”字形山系形态,控制城市建设向山体的蔓延。

(2) 保护与城市营建相关的采凉山、七峰山、西凉寺山、雷公山、马铺山等山体的形态和轮廓线,保护生态环境和山体景观。

(3) 保护与城市营建相关的御河、十里河等河流的河道走向和水体环境,建设滨河绿化带,形成城市的生态廊道。

23、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历史城区的功能是如何定位的?

答: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历史城区的功能定位是:文化旅游区、区域旅游服务中心、特色宜居地,并注重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结合,以历史文化为资源来发展体验经济和创意经济,促进历史城区的功能提升。规划还明确了保护古城、开发新区的总体策略 ,积极开展大同市东、南部的新区建设,疏解古城功能,逐步形成新区新貌、古城原貌的城市空间特色。

24、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未来历史城区内的道路交通发展采取怎样的策略?重点对历史城区内的哪几类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改善?

答: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在道路交通方面,提出了在历史城区内实行公交优先措施,加强步行、非机动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疏解机动车交通的总体策略。具体包括建设步行街,对历史城区内地上机动车交通进行必要的控制和引导,因地制宜地建设停车场库和公交转乘站等具体引导和改善措施。

在基础设施方面,在满足保护要求前提下,提出了因地制宜地灵活解决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设施的总体策略。具体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环卫、防灾(包括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

(1) 历史城区内的排水体制在与城市排水系统相衔接的基础上,对于狭窄的街巷,可采用合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较宽的十字大街、内环路、武定北街、操场城街和永泰南街等可采用雨污分流制。

(2) 历史城区内的通信、广播、电视等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的高度和外观应尽可能隐蔽,将对景观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3) 历史城区应健全防灾安全体系。对火灾及其他灾害产生的次生灾害采取防治和补救措施。将现状消防站提升为一级站,拓宽所在的大皮巷,疏通消防道路。在东南隅马王庙街的空地(已迁走的市中医医院)增设一座微型消防站,加强历史城区南部的消防防灾。

25、 请介绍一下历史文化街区的概念,本次规划中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的具体情况,历史文化街区具有怎样的价值特色,对两个历史文化街区未来功能如何定位?

答: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本次规划共划定了两个历史文化街区:

(1)鼓楼东街历史文化街区:

鼓楼东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是:东至和阳门内街,南至永定门内街,西至永泰街、鼓楼西侧,北至和阳街,总面积69.77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东至东门大巷、东史宅街,南至马王庙街、西油店巷3号和东油店巷11号南院墙、府学门、柴家园,西至鼓楼西侧及永泰街以东约50-140米处建筑边界,北至和阳街、翠花宫、后帷角、和阳街以南约20-95米处建筑边界及蔡家巷,面积33.3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36.47公顷。

鼓楼东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特色是:保留有中国古代城市中具有代表性的鼓楼、文庙、关帝庙、帝君庙等公共建筑,传统商业街鼓楼东街以及大量传统建筑。街区内部呈棋盘式格局,且具有鲜明的里坊制特征。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存较为完整,对研究大同古城的发展演变和晋北地区传统民居特色具有重要的价值。

鼓楼东街历史文化街区功能定位为:文化展示区、特色商业区、传统居住区。利用五龙壁、鼓楼、文庙、关帝庙、帝君庙、东岳庙等文物古迹展示大同传统文化和民俗文化,恢复鼓楼东街的传统商业功能,改善传统建筑的生活条件,保持街区生活延续性。

(2)鼓楼西街历史文化街区:

鼓楼西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是:东至永泰街、鼓楼西侧,南至赐福庵街、东马市角、西马市角、教场城街,西至清远门内街,北至清远街,总面积39.06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东至九楼巷、纯阳宫广场东侧,南至赐福庵街、东马市角、西马市角、县角西街,西至清远门内街,北至清远街、凤临阁和清真大寺北侧,面积28.5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0.48公顷。

鼓楼西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特色是:街区内集中了华严寺、纯阳宫、清真大寺、基督教堂等四大宗教建筑,尤以辽金时期的华严寺著名,体现了大同的多元文化特色。街区内还保留有大量传统建筑和传统商业街鼓楼西街,是大同具有代表性的传统街区。

鼓楼西街历史文化街区的功能定位为:文化旅游观光区、特色商业和居住综合区。以华严寺、清真大寺、纯阳宫、基督教东堂等为载体,加强多元宗教文化展示和文化旅游功能,鼓励鼓楼西街老字号和特色商业的发展,保持一定的传统居住功能。

26、 能否介绍一下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管理规定?

答: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管理规定包括:

(1) 不得擅自改变街区空间格局和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原有外观特征。

(2) 对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采取分类保护措施。

(3) 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历史风貌,延续院落格局。经批准允许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

(4) 不得擅自新建、扩建道路,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和景观特征。

27、 请介绍一下历史风貌区的含义,在本次名城保护规划中划定的历史风貌区的具体情况?

答:代王府东侧的柴市角一带,保存了较多的传统四合院,但文物建筑及历史文化价值高、风貌好的院落较少,达不到历史文化街区设定标准,规划将其划定为历史风貌区,保护街巷格局和整体风貌。

柴市角历史风貌区的保护范围是:东至和阳门内街、南十府街,南至和阳街,西至代王府,北至西十府街以北约35米处建筑边界,面积24.82公顷。风貌区内保存有清代所建的法华塔,造型俊秀雅致,是大同市内现存唯一的白色空心喇嘛塔。风貌区内的传统建筑整体风貌协调,街巷格局完整,柴市角、十府街等街巷名称体现了此区域在历史上的功能,为研究古城发展演变提供了证据。

28、 请介绍一下本次名城保护规划中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的情况?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提出哪些保护管理规定?

答: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包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情况如下:第一,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界线,以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为准。第二,对于华严寺、文庙、善化寺等周边环境改变较大的文物保护单位,本次规划综合原有保护范围和现状地形调整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第三,对于未公布保护范围的帝君庙、关帝庙戏台、东岳庙等文物保护单位,本次规划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保护管理规定如下:

(1)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一切修缮和新的建设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

(2)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3)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4) 严格控制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及风格等,保护历史上形成的绿化环境和重要的地形地貌。

29、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大同境内的世界文化遗产提出了哪些具体的保护措施?

答:大同有2处世界文化遗产,分别为长城和云冈石窟。

长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是:对长城实行整体保护、分段管理,明确长城所在地管理部门的责任;对长城沿线的相关遗存进行全面普查,在此基础上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编制保护规划;重点保护城墙遗址和军事设施遗存。

云冈石窟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是:保护云冈石窟本体,定期进行失稳洞窟岩体加固、窟顶防渗排水、崖面防水保护等修缮工程;在云冈石窟环境协调区内禁止一切危害本体安全、破坏遗址景观、加剧生态恶化的活动,不得新建工矿企业和大型项目,不得新增居民点,禁止现有工矿用地和居住用地扩张。

30、 请介绍一下本次名城保护规划中大同市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情况及今后的保护要求?

答:本次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地下文物埋藏区以大同市公布的界线为依据,包括大同下皇庄至白马城一线的北魏北苑墙及其周边、火车站北魏遗址及其周边、方山永固陵及其周边、云冈石窟及其周边区域等。对于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要求如下:

(1) 位于城市建成区的地下文物埋藏区,在实施建设前应先做考古发掘。

(2) 地下文物埋藏区保护界线范围内的道路建设、市政管线建设、房屋建设以及农业活动等,不得危及地下文物的安全。

(3) 在考古勘探范围内发掘出的历史遗址,应尽可能原地、原貌保护。

31、 请介绍一下本次名城保护规划中历史建筑的划定情况,及制定的保护管理要求?

答: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大同市已公布的第一批历史建筑有8处,其中5处已升级为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本次规划提出建议历史建筑46处,计划作为第二批历史建筑于近期公布。

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要求如下:

(1) 推进历史建筑的公布挂牌工作。尽快将规划提出的建议历史建筑公布为历史建筑。

(2) 历史建筑应建立保护标志和保护档案,明确具体保护内容。

(3)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4) 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色彩、结构和室内有价值的部件。

(5) 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拆除不协调添加物和改变建筑立面的装饰物。在不改变原有结构和外立面的前提下可增加必要的设施,如采暖设施、厨卫设施等,适应现代生活需求。

(6) 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应按照保护要求负责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当地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7)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8) 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实施紫线规划管理,不得进行可能对建筑原有立面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建设活动。

(9) 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应在高度、立面形式、屋顶轮廓等方面与历史建筑协调,并不得影响历史建筑的采光等功能需要。

32、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了哪些保护管理措施?

答:本次名城保护规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保护管理措施如下:

(1) 加强名录体系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对民间的传统文化遗产和传承人进行搜集、登记、建档,做好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公布及档案建设工作;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推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

(2) 设立专项保护资金。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把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有专人专项资金保障;在政策和资金上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国家、省、市等重要赛事和民间传统节庆活动相结合。

(3) 培养传承人,建立传承机制。将传承人的保护工作制度化,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地群体的普及与传承。

(4) 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空间载体的协同保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的空间场所、村落和自然山水环境。结合大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古村镇的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展示;划定大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文化展示空间。

33、 本次名城保护规划批复后,要通过哪些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

答:本次名城保护规划批复后,保障规划实施的措施包括:

(1) 完善法规:制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办法,通过法制化管理,规范和协调城市建设和保护行为。

(2) 明确责任:对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均应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日常保护管理。

(3) 资金保障: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落实保护资金来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列入城市各级财政预算。鼓励社会力量捐助或通过其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

(4) 人才培养: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保证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名城的保护管理工作。

(5) 规划落实:将大同名城保护的要求落实在城镇和乡、村庄规划中。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落实名城保护规划的实施;编制历史城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提出的保护和控制要求,合理确定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编制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详细规划,指导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实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以及其他需要重点保护和整治的地区,应当在实施前编制符合保护要求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6) 公众参与:建立在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等各个环节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尤其是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公众参与,调动其参与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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