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汾阳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内公开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汾阳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14个镇(街道)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副职和即将参与政府行政复议运行的工作人员50余人进行庭审观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苗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福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应平,市司法局局长王冬明现场旁听。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庭审,审判长进行当庭宣判。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节奏紧凑合理,旁听人员“零距离”倾听双方陈述、辩论,对行政案件庭审各环节有了更直观和深入的了解,对执法过程的程序性、规范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随后召开的汾阳市强化行政应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上,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海庆组织学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法律规定。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苗奎指出,开展庭审观摩可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特别是对提高执法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具有促进作用,从而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他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要把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出庭为年终依法治市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要及时安排专人对案卷进行全面审核,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严格把关,要提高答辩举证工作质量。
三要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要强化执法规范化培训,切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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