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市医保局全面落实新冠肺炎救治“两个确保”机制,全力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累计拨付疫情保障专项资金30860万元助力疫情防控。
助力疫情防控,市医保局开辟了医保政策及经办服务绿色通道,积极协调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及时拨付医保结算基金,扎实推进“六项惠民措施”见行动。一是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总额控费影响救治。已累计拨付救治资金6000万元;二是全力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已上解新冠疫苗费用20523万元,向我市医疗机构支付接种费用542万人次、4337万元。三是及时出台新冠肺炎发热门诊费用豁免制度。参保患者发热门诊胸部CT平扫和药品费用全额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四是适时调整医保检测试剂及项目目录。将部分检测试剂及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目录;五是连续降低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核酸单人单检不超过20元/人次,混检不超过4元/人次,抗原检测不超过10元/人次;六是持续做好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不见面”办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8月31日上午,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军带队深入我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就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医疗保障工作进行调研,并就医保总额预算、收费标准、特药定点、慢病管理、结核病患者救治等医疗保障工作进行了现场办公。市医保中心主任陈保国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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